在EB5投资移民的申请过程中,不少申请人对于资金的 赎回问题 有着诸多疑问,尤其是涉及到 二次投资(二投) 的情况。
今天,我们就来 详细探讨 一下,在EB5 老政与新法 之下,关于二次投资资金赎回的那些事儿。
一、老政下的二次投资:资金赎回需谨慎
答案 并非绝对 。能否退出,关键还是要看二投项目的 封闭期 。
比如,如果项目的封闭期是 五年 ,那么即使你提交了I-829申请(即去除条件式永久居留身份的申请),在封闭期满之前,资金也是 不能赎回 的。
这意味着,如果你在提交I-829申请后还有剩余的封闭期限,比如三年提交I-829后还剩两年,那么这两年的资金是 不能提前赎回 的,你需要 继续等待。
这一原则体现了 “同进同出” 的理念,特别是在二投、三投的项目中,申请人的话语权 相对较低 ,选择权也有限,因此会 更加被动 。
二、新法之下:投资周期大幅缩短
然而,在新法之下,这一局面将得到 极大的改善。
新法缩短了EB5投资移民的 最短投资期限 ,甚至可以缩短到 两年时间 。
这意味着,在新法之下,申请人无需再经历二次投资或三次投资的过程。
即使遇到 排期问题, 也不用担心二投或三投的困扰。
因为整体的投资周期被 大幅缩短 ,申请人可以更加 灵活地安排 自己的资金和时间。
综上所述,EB5投资移民的 资金赎回 问题,与项目的 封闭期 以及所适用的 法律法规 密切相关。
在老政之下,申请人需要更加 谨慎地 考虑资金的赎回问题;而在新法之下,则无需再 为此担忧 。

